include("../../menu/menu.php"); ?>

|
|
|
教育署為學校進行優質保證視學時,主要按「管理與組織」、「校風及給予學生的支援」、「學與教」及「學生表現」四個範疇檢視學校的效能,但由於「學生表現」實在與「校風及給予學生的支援」和「學與教」兩個範疇有十分密切的關係,中、小學在進行周年計劃時,會把「學生表現」範疇的計劃放入其餘三個範疇中。
1 管理與組織: 1.1 統整中、小學校務處的人事安排,設立行政主任一職,負責協調中、小學的行政和財務管理工作。 1.2 聘請專業會計文員,負責跟進中、小學的財務安排及帳目。 1.3 設立中、小學導向委員會,負責跟進兩間學校在課程、教學、評核、課外活動、訓輔導工作和資源運用方面的合作。 1.4 透過教師發展活動,加強中、小學對學校短期、中期和長期發展的溝通。 2 學與教: 2.1 重點發展兩文三語和數學之能力,在中、英、數三科進行分組教學,以減少組內的個別差異。 2.2 設立加強學習中文、英文和數學的特別室,將語文和數學的學習延展至課堂以外。 2.3 積極推行拔尖、保底的措施。 2.4 發展能促進學習及豐富教學資源的內聯網。開放資訊科技設施,供學生自學之用。 2.5 增加藏書量,積極推行校本廣泛閱讀和獎勵計劃。 3 校風及給予學生的支援: 3.1 重點發展富藝術特色的校園生活,讓學生有機會參與美化校園的工作,活學和活用藝術。 3.2 推行各類型校園服務計劃,教導學生服務學校,培養服務精神,以學校為另一個家。 3.3 訓練學生擔任服務和帶領的角色,以建立互相幫助之文化。 3.4 推行多元化的學業、活動和品德獎勵計劃,以鼓勵學生奮發向上,追求卓越。 3.5 推行家長義工計劃,發展家校合作的夥伴關係。
|
include("../../menu/footer.php"); ?>